事项编码:11100000000014154E1000629002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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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类型 | 行政检查 | 办件类型 | 承诺件 |
实施主体 | 各直属海关、隶属海关负责补充申报的部门 | 行使层级 | 国家级/局(署、会) |
是否收费 | 否 | 办理形式 |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|
到办事现场次数 | 1次 | 到办事现场次数说明 | 无 |
承诺办结时限 | 5个工作日 | 法定办结时限 | 5个工作日 |
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| (一)收发货人、报关企业应当在收到海关补充申报电子指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通过系统向海关申报电子数据补充申报单。 (二)收发货人、报关企业应当在收到海关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补充申报手续。 | ||
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| (一)收发货人、报关企业应当在收到海关补充申报电子指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通过系统向海关申报电子数据补充申报单。 (二)收发货人、报关企业应当在收到海关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补充申报手续。 | ||
咨询方式 | 各直属海关咨询电话(链接至各直属海关)或 12360海关服务热线。 | ||
监督投诉方式 | 各直属海关咨询电话(链接至各直属海关)或 12360海关服务热线。 | ||
办理时间 | (一)网上申请时间:24小时。 (二)窗口办理时间:各直属海关工作时间。 | ||
办理地点 | (一)网上办理:用户登录“互联网+海关”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(http://online.customs.gov.cn),进入到“货物通关”版块办理;或用户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(以下简称“单一窗口”)(http://www.singlewindow.cn) 办理。(二)窗口办理:各直属海关相关业务现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