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编码:11100000000014154E2000129008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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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类型 | 行政许可 | 办件类型 | 承诺件 |
实施主体 | 各直属海关、隶属海关负责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的部门 | 行使层级 | 省级/直属 |
是否收费 | 否 | 办理形式 |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|
到办事现场次数 | 1次 | 到办事现场次数说明 | 窗口办理,1次;网上办理,0次。 |
承诺办结时限 | 无 | 法定办结时限 | 无 |
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| 13 | ||
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| 20 | ||
咨询方式 | 12360海关服务热线。 | ||
监督投诉方式 | 12360海关服务热线。 | ||
办理时间 | 周一到周五,各直属海关、隶属海关负责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部门的工作时间。 | ||
办理地点 | (一)网上办理:用户登录“互联网+海关”一体化平台(http://online.customs.gov.cn),进入“行政审批”版块办理。 注:登录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后,请先注册“智慧卫生检疫系统”; (二)现场办理: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现场办理。 |
材料名称 | 材料填写样本 | 材料类型 | 来源渠道 | 材料份数 | 材料必要性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从事国境口岸食品生产、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初次申请_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国境口岸食品生产、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初次申请_企业营业执照 | 无 | 复印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国境口岸食品生产、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初次申请_其他材料 | 无 | 复印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国境口岸食品生产、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变更申请_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国境口岸食品生产、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变更申请_变更具体内容的说明材料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国境口岸食品生产、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延续申请_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(需在原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构书面提出申请)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国境口岸食品生产、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延续申请_原申请提交材料是否发生变化的说明材料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国境口岸食品生产、食品销售、餐饮服务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注销申请_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。 取得准予注销许可后,应交回原《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》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饮用水供应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首次申请_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饮用水供应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首次申请_企业营业执照 | 无 | 复印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饮用水供应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首次申请_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| 无 | 复印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饮用水供应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首次申请_设计图纸及相关文字说明,如平面布局图、设备布局图、管网平面布局图、管网系统图等 | 无 | 复印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饮用水供应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首次申请_自备水源的应当提供制水工艺流程文件 | 无 | 复印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饮用水供应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变更申请_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饮用水供应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变更申请_变更具体内容的说明材料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饮用水供应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延续申请_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(需在原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构书面提出申请)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饮用水供应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延续申请_原申请提交材料是否发生变化的说明材料(有变化的,应当补充相关材料)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饮用水供应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注销申请_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。 取得准予注销许可后,应交回原《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》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国境口岸公共场所经营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首次申请_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国境口岸公共场所经营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首次申请_企业营业执照 | 无 | 复印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国境口岸公共场所经营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首次申请_营业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| 无 | 复印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国境口岸公共场所经营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变更申请_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国境口岸公共场所经营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变更申请_变更具体内容的说明材料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国境口岸公共场所经营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延续申请_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(需在原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构书面提出申请)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国境口岸公共场所经营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延续申请_原申请提交材料是否发生变化的说明材料(有变化的,应当补充相关材料)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
从事国境口岸公共场所经营的,申请卫生许可时应提交的材料_注销申请_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申请书。 取得准予注销许可后,应交回原《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》 | 无 | 原件 | 申请人自备 | 电子或纸质1份 | 必要 |